最高法院:該國最高的司法實例
最高法院(STJ)是巴西司法機構的最大機構。它的主要功能是確保解釋聯邦法律的統一性,以及從各個領域的特殊資源和普通資源進行判斷。
STJ
的結構
STJ由33位部長組成,這些部長是從臭名昭著的知識和未蒙羞的法學家中選出的。這些部長是由共和國總統任命的,需要得到聯邦參議院的批准。
法院分為兩個班級,每個班級由15個部長組成,有11名部長的專門從事公法。此外,STJ擔任總統,由法院其他成員選出的部長擔任。
STJ技能
STJ具有多種技能,包括:
- 特別上訴的判決,這是針對與聯邦法律相矛盾的聯邦州或地區法院裁決提出的上訴;
- 對普通上訴的判決,這是針對與聯邦憲法相矛盾的聯邦州或地區法院裁決提出的上訴;
- 法學的統一性,確保對聯邦法律的解釋在全國范圍內相同;
- 針對州州長和檢察院成員對刑事訴訟的判決;
- 法院之間對管轄權衝突的判決;
- 人身保護的判斷;
- 等。
STJ在社會中的作用
STJ在巴西社會中起著基本作用,確保法律前的法律確定性和平等待遇。它的表現有助於社會安撫和維護法治。
此外,STJ負責確保正確適用聯邦法律,避免進行錯誤的解釋並保證所有法律領域的正義。
關於STJ
的好奇心
STJ以其在訴訟中的敏捷性而聞名,被認為是該國最有效的法院之一。此外,法院還負責判斷巨大的民族影響案件,例如與腐敗和人權有關的案件。
STJ還具有控制行政行為合法性的重要功能,並可能取消與法律相矛盾的公共機構的決定。
簡而言之,最高法院是巴西司法與平等保證的基本機構,在該國司法機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。